自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,受理申請衛生福利部113年度牙周病科專科醫師訓練機構認定,其評核標準依照衛生福利部公佈之「牙周病科專科醫師訓練機構認定基準」和「牙周病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」辦理。